一开春,弟弟背着新书包和爸妈给的一千块生活费潇洒地去上职高了,而我背起行囊兜里只有十块钱路费,去了镇上纺织厂。
出发前一夜,我妈把我叫去小房间洗脑:“招娣啊,你是我和你爸的亲闺女,挣了钱每一分都要带回家,不能自己花掉知道吗。”
我乖巧点头:“妈,我记下了。”
纺织厂的宿舍是四人间,我和几个年龄相仿的女孩住在一起,没有勾心斗角没有攀比,过得甚至比在家时还开心。
她们还会攒钱给我买奶油蛋糕过生日。
奶油真香啊,蛋糕原来这么好吃。
前世哪怕是已经成年,我都没过过一个生日,吃过一口蛋糕。
我妈说蛋糕金贵,只有弟弟才配吃。
发工资了,我捧着崭新的八张粉票,心里热乎乎的。
这是我挣的第一份工资。
假期,我把八百元小心地缠进腰包,全带回家给了我爸妈。
见了钱,他们破天荒给我盛了一碗满满的白米饭,还浇了一勺我弟吃剩的红烧肉汁。
可转头就把八百块全给了弟弟。
我妈说,弟弟在邻村上高中。
一周才回来一次,要保证他在学校吃的好点。
可我一个月才回来一次啊,厂里食堂的饭菜有时还是馊的。
他们不会知道,也不想知道。
我看了眼瘦不拉几,痞里痞气的弟弟,笑了:“妈说的对。”
整理好背包,我匆匆出门去搭唯一一趟回镇里的大巴。
出门前,我听到身后我爸小声嘀咕了句:“招娣越长越水灵了,可得看紧点啊。
别叫厂里那些穷小子骗走了。”
我妈磕着瓜子满不在意:“就她这蠢脑子,哪个能看上她。”
他们可能是忘了。
其实小时候门门百分的是我。
碍于面子他们叫我在试卷上写上弟弟的名字。
就连中考,一半的答案都是我抄给他的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