男女主角分别是的美文同人小说《吸血鬼传》,由网络作家“佚名”所著,讲述一系列精彩纷呈的故事,本站纯净无弹窗,精彩内容欢迎阅读!小说详情介绍:一个中国少年,被有着“玛士撒拉”之称的第四代血族意外初拥……\r从此,他作为最年轻的第五代血族,走上一条不同寻常的道路……\r“人类是幸福的,因为他们从一出生,就在朝着死亡不断地走去。而可悲的我们,在生命这条路上,却是始终没有尽头……”\r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书友群,有兴趣貌似可以加加,群号:51396142...
《吸血鬼传》精彩片段
林麟趾刚刚下班,走在回家的路上,脸上尽是工作之后的疲倦。
他走着走着,习惯性地从口袋掏出手机,看了看时间。
凌晨两点二十三分。
他打工的地方是一家酒吧,在这个国内算不上是太繁华的大城市,一个月撑死也就赚个一千来块钱,不过对于手脚并不大的林麟趾来说,这些钱倒是足以为生。
在酒吧工作最不好的一点就是下班没个准点,全得看最后一批客人人家什么时候尽兴而归。尽管酒吧有规定最迟十二点半就得打烊,但面对一个个喝得醉醺醺的客人,可没谁敢贸然去催促他们。
迟下班没事,要是头上挨几记啤酒瓶,那可太不划算。
因此,每天林麟趾的下班时间,都差不多要拖到凌晨两点左右。
他租住的地方离上班的酒吧不远,大概步行三十分钟就可以到。那是一个专门向外出租的公寓楼,因为地处远离市中心的大学城,所以租金不是很贵,一个单间每个月不包电费三百五十块钱。
楼上租住的大多都是学生情侣,所以时常林麟趾就能听到一些特别的声音。然后每次都使得他不得不又去叨扰可爱的五姑娘,长此以往下去,他都怀疑自己的手心会不会磨出老茧来。
时间已经很晚,再加上现在正是放暑假,周围学生大多都返家后,在这个点除了偶尔几辆过往的车辆外,行人是看不到一个。
林麟趾手中把玩着手机,这是目前他最值钱的家当,是在去年考上省内一所小有名气的大学后,家里予以的奖励。但就在之后一年,他在大一第二学期却突然决定退学,然后与家里在差点闹翻后,他于学校附近找了一所住处,开始了打工生活。
暑假已经过去大半,他也在不久之前领到了自己的第一份薪水。
打工当然不好玩,很辛苦,但与之相比,林麟趾却更不喜欢呆在大学。
在大学里是安乐死,他不介意逃出那虚假的安逸,然后在社会中,死得痛苦一些。
“已经跟家里快一个月没联系了吧,看来他们也是终于死心了!”林麟趾微微笑着,笑容里有着解脱,有着苦涩。
对于他,家人也确实是到该死心的时候了。
事不过三,林麟趾这已经是第三次退学,前两次是在高中的时候。
他的脑子不笨,而且还有些聪明,曾经一度被家人看做是考清华北大的料。但现在,虽说清华北大是没考上,但也跌跌撞撞地勉强是被一所全国接近三流,省内接近一流的大学收容。然而这个家伙却似乎等不及四年之后的刑满释放,于是提前给越狱出来。
如今的他,虽说尚未到众叛亲离的地步,却也是能够感觉到,他与很多旧识已经是渐行渐远。
游离,然后让世界,将自己悄悄地忘记……
或许,他最期待的便是如此。
手机是他最喜欢的紫色,当初挑选时完全就是冲着这个才买下的。
他把它塞入口袋,脚步加快了几分,前面路口右转再向前一两百米,就将到他租住的公寓。
突然,正在赶路的林麟趾眼前一黑,此时他眼中唯一能够捕捉到的色彩便只有漆黑。他抬头,看到天空中的月亮,不知何时也被一块乌云给严严实实地遮住,甚至连星光都暗淡得难以可见。
“停电了?我擦!”林麟趾暗骂。
还好有手机可以用,他又将其掏出来,调好照明模式刚准备继续前行,却猛地感觉到有什么东西瞬间逼近了自己。这纯粹是一种感觉,仿佛极大的危险来临。
林麟趾根本来不及做任何反应,就被一只强劲有力的手捏住脖子,狠狠地顶在了旁边建筑物的墙上。
后脑勺重重地撞上墙壁,林麟趾昏迷之前,借着从手中滑落的手机所冒出的微弱灯光,看到了一张苍白而英俊的西方人面孔,以及那人张开的嘴中,两颗格外引人注目的锋利犬牙。
接着脖间一痛,林麟趾彻底失去了知觉。
“千年之久,唯一不让人感到厌倦的,恐怕就只有这新鲜的血液。”萨哈·迈卡维一头的金色长发,双目血红,正在饱饮林麟趾身体内那美妙的血液。他说的是英语,一股子纯正的伦敦腔。
黑暗仿佛一点都不会对萨哈的视力造成影响,他盯着林麟趾逐渐苍白的脸,在品尝美食之时还不忘嘀咕:“黄种人,真是个讨厌的肤色,虽说血液是一个味道,但……”
萨哈身上穿着高领黑色礼服,身后披着一件外黑内红的披风。他的衣着显然是出自名家之手,但却有些破烂,露出了好几处深深的伤痕。不过随着吮饮林麟趾的鲜血,那些伤口却以肉眼可见的速度在飞快地愈合。
萨哈·迈卡维,这个正在吮饮林麟趾鲜血的西方人,是第四代血族,属于月相之氏族迈卡维。身为长生不死的血族,虽然萨哈的外貌依旧年轻,但实际年龄却已有近两千岁。
第四代血族,被称为“玛士撒拉”,在无法确定“上古耆宿”第三代血族是否存在的情况下,身为玛士撒拉的第四代、第五代血族,无疑是神秘而传奇的最强大存在,却不知萨哈为何会出现在此地,而且身上还受伤不轻。
要知道以第四代血族的强大,这个世界上真正能对他们造成伤害的生物几乎是没有,除非是他们自己。
“这群讨厌的苍蝇,竟然一直从欧洲追我到亚洲还不放手,看来这次魔宴同盟是势在必得,哈哈……本大人就好好跟你们这些小辈玩玩,久不露面,你们还真以为我们这些老家伙不行了呢!”
萨哈正这样想着,眼神一凛。
他一手举着林麟趾,嘴刚从其脖间松开,也没见有任何东西出现,但萨哈的胸前却如同被利刃斩过一般,骤然撕裂出一道深深的伤口。
仿佛是要将刚刚吮吸的血液还给对方似的,从萨哈伤口处涌出一股血,全喷在林麟趾的脸上。
萨哈松开手,将差不多已死透的林麟趾扔在地上,然后转过身去。
“你们速度不慢,这么快就找到我了!”萨哈脸上充满着笑意,一点都不紧张。
黑暗中,四个高挑的身影已将萨哈包围起来。
他们也是披着外黑内红的披风,全身裹得严严实实,仅仅露出一张吸血鬼标志性的苍白面孔。
“萨哈前辈,我们是该说你自信呢?还是愚蠢呢?”四名吸血鬼中领头的乔叶·勒森魃微微欠身行礼后,戏谑地说道。
萨哈看着他,不屑地说道:“就凭你们这几个第六代的小鬼,也想找我麻烦?若非你尊长的尊长乔治那个老家伙偷袭而使我重伤,我一只手就能捏死你们。”
血族的生育率很低,尽管拥有着永恒的生命,但在漫长的岁月中还是鲜有吸血鬼宝宝出生。极大多数的吸血鬼,还是通过初拥这种古老的方式而成为血族一员的。而对于给予自己初拥的血族前辈,便将其敬称为尊长。
乔叶是第六代,萨哈口中他尊长的尊长乔治,自然与萨哈同样是属于第四代,传说中的“玛士撒拉”。乔治,包括在场的乔叶以及他的三位同伴,都是属于血族十三氏族中的暗夜之氏族勒森魃。
血族有两大同盟,互相敌对,它们分别是密隐同盟和魔宴同盟,通常也被称为是密党和魔党。萨哈所在的迈卡维属于密党,而勒森魃则是魔党。
几千年来,由两个氏族组成的魔党能与七个氏族组成的密党分庭抗礼,甚至近些年来交锋中还开始略占上风。这无疑能够说明魔宴同盟的勒森魃氏族和茨密希氏族是多么得强大。
乔叶·勒森魃做出一个细微的手势,包围圈一点点地缩小。
“萨哈前辈,你现在可以继续轻视我们,但接下来,你就要为你的自大,竟然不寻求密党帮助而付出死亡的代价。不过我想,你也差不多已经活够了吧!”乔叶腥红的眼睛中闪烁着狰狞的杀意,但脸上却始终带着微笑。
勒森魃,一个优雅与残忍并存,高贵与颓废同在的氏族。
乔叶一行四名吸血鬼此刻心中都强压着令人颤抖的兴奋,毕竟已入得瓮中,即将被他们捕杀的萨哈,可是传说中的第四代血族“玛士撒拉”。乔叶隐隐有些体会到,在传说中那些第三代血族屠杀第二代时的心情。
萨哈心道:“寻求密党帮助?那盘散沙能成什么大事!再说,东西只有一件,我何不自己占有,免得到时其他老家伙还想来分一杯羹。”
“其实乔治前辈嘱咐过我们,只要你主动交出东西,并且加入我们魔宴同盟,那么……”乔叶嘴上是苦口婆心的劝慰,神色中的杀意却没有丝毫的消退,包围圈再度缩小。
萨哈冷笑一声,他当然不信乔叶说的鬼话。
四名第六代血族,而且是战力颇高的勒森魃氏族,身为并不以战力,而是以智慧与神经质著称的迈卡维氏族的萨哈,在如今重伤在身的情况下,若是硬碰硬恐是凶多吉少。
“本大人还有些事要忙,就不陪各位小朋友了,先走一步!”
萨哈说着抓起披风掩住自己身形,当他手松了开来,披风落下时,于一阵黑雾中萨哈却已经变为好几十只巴掌大的蝙蝠。
“吱吱吱吱”的尖锐叫声中,众多蝙蝠四散飞起,就要逃走。
“糟糕,快找出他的真身!”乔叶脸色一变,惊呼道。
此招名为血遁,实力越强的吸血鬼,化身的蝙蝠数量就越多。以萨哈来说,他所变化出的蝙蝠都快接近一百。众多蝙蝠中只有一只是为真身,即便是与萨哈实力相近的乔治在此都难以轻易辨认出,更不用说乔叶他们。
四条黑影急掠向蝙蝠群,不知何时他们手中均多出一柄锋利的长剑,开始收割起一只只逃走蝙蝠的性命。蝙蝠即便不是真身,却也是萨哈本身的精血所化,当被斩中后便会变为一滩血迹。
不断有血液从空中掉落,就仿佛是下起了血雨。
尽管乔叶他们反映颇快,但还是有十多只蝙蝠逃走。
“两人一组,分开追!”乔叶一声令下,四名吸血鬼披风一遮,也变化为蝙蝠飞起去追捕萨哈。
瘦子的骆驼比马大,他们可不敢小看萨哈的实力,因此保守起见还是两人一组行动。
乔叶所化的蝙蝠与同伴锁定一只逃走的蝙蝠,他们俩在其身后紧追不舍,一点点地终于接近后,乔叶瞬间变回人形,然后俯冲上前一把将其捏在手里。
“该死!”乔叶甩掉手上沾满的血迹,在身子向下坠落前重新变回蝙蝠,朝着另一个方向追去。
林麟趾仿佛堕入了无尽的黑暗,他能感觉到自己生命的能量在朝着脖间汇集,然后被某个东西尽皆吞噬而去。奇怪的是他心中却生不起半点的恐慌,或者是说,此时此刻的他,已经没有能力去恐慌。
他能听到自己的心跳一点点地缓慢下来,已经几近停止。
突然,有种好像是液体的东西,喷入自己的嘴中,顺着喉咙而下。
就仿佛是硫酸灌入一般,他整个身体内部,都开始灼烧起来。
似乎心中有一头猛兽觉醒,在意图将肉体这个囚笼给撕得粉碎,然后好让它自己逃脱出来。
“砰砰!砰砰砰砰……”
他感觉到自己心脏的跳动骤然加快,就如同是无数个人在杂乱地敲击同一面鼓。当心脏跳动的速度达到极致时,整个心脏都几乎负荷不住而要崩溃时,跳动却又急转而下,迅速变缓。
越来越慢,越来越缓,最终静静地完全停止了跳动。
……
当乔叶他们化身为蝙蝠离去不久后,在林麟趾的衣服内层,突然钻出一只红眼睛的蝙蝠。蝙蝠小小的脸上,竟然带着如人一般的笑容,甚是诡异。
蝙蝠跳下林麟趾的身体,突然随着一层黑雾而变回人形,正是萨哈本人。
他以幻化的假身引走敌人,而真身却躲在原地而瞒天过海。
“是本大人的,谁都别想拿去,哈哈……”萨哈不知从哪拿出个一指长的绿色物件,脸上充满着得意。
他准备离开这里,眼角随意瞥到了正躺在地上已与死尸无异的林麟趾,脸上却突然闪过一丝诧异。
他蹲下来,皱着眉头仔细地确定后,终于脸色完全变了。
“怎么回事?他身体的反应怎么与初拥之后的情况完全一样?”萨哈最终目光停留在了林麟趾沾满血迹的脸上,终于隐隐明白过来。
人类在经过吸血鬼初拥之后,也将成为血族一员。而吸血鬼若只是吮饮对方的鲜血的话,那并不算作是初拥。
初拥的一般程序是,吸血鬼找到心仪的人类,然后将其体内的血液吸去一定的量,这个量因人而异,只有经验丰富的血族才能完美的把握这个度。而当人类被吸食掉大量鲜血,在生死之间徘徊时,吸血鬼会划破自己的动脉,然后将自身血液送入人类的口中。
人类的体质,会在一夜之间,因为这股来自吸血鬼的血液而蜕变。
萨哈盯着林麟趾,脸上阴晴不定。
不得不说,这次事情太过巧合。
因为萨哈的吮饮受到打扰,林麟趾的失血量恰好让他停留在生死弥留之际,而萨哈也因为胸口被乔叶念力刃突袭而受伤,血液喷入林麟趾的嘴中。
但真正让萨哈惊讶的却非是这些巧合,而是眼前这个黄种人的身体,竟然能够承受他血液中的能量。
第四代血族,都是存活一千多年近两千年的怪物,他们体内的能量,根本不是普通人类的身体所能够承受。所以第四代血族即使是想初拥,现在也难以创造出新的第五代血族。
承受他们血液的人类,毫无例外都会爆体而亡,但林麟趾照目前情况看,却是一切正常。
按照血族古老传承下的规矩,创造自己的后裔要经过亲王的同意,否则其本人与后裔都会遭到无情的抹杀。而这点也是在密隐同盟中更是得到强有力的执行,被列为密党六戒之一。
但对于萨哈来说,这完全不成问题,现在身为亲王的吸血鬼,大多是被称为“长老”的第六、七、八代血族,萨哈作为第四代,身份要远比他们尊贵。
“该死的黄皮肤,我可不想成为那些老家伙的笑柄!”萨哈做出了自己的决定,越古老的吸血鬼,越是注重纯正的血统,对于黄种人他们有种骨子里的歧视。
尽管现在整个血族已经混乱到新晋成员不仅充满了黄种人,甚至连黑种人都有的程度,但老家伙们,却是依然保留着自己的执拗。
萨哈伸出食指对准林麟趾的心脏,要以念力摧毁他的心脏。
“嘻嘻嘻嘻……”
一阵银铃般的笑声突然在萨哈的身后响起,在这静寂的夜里,这不大的笑声却无异于平地惊雷。
萨哈回头,不知是看到了什么,那表情就如同是见鬼了一般。
“是你……啊……我……”
萨哈的四肢渐渐无力,最终瘫软在地。
他手中那个绿色的小物件,也从指间缓缓地滑落,掉在地上。
……
电力终于恢复了正常的供应,路灯纷纷亮起,照着陷入沉睡的林麟趾。
夕阳西下,刚刚被染红的云彩,渐渐地开始褪色。
夜幕即将降临,黑暗一点点地吞噬着整个天地。
作为夜生活的一大象征——酒吧,也纷纷亮起门口的霓虹灯,准备营业。
张婕的“心萦”酒吧,主打蓝色调。蓝色的桌椅蓝色的灯光,天花板上还吊着的鱼形地装饰物,这使得坐在酒吧就仿佛是置身于海洋之中。
随着大学生的返家,酒吧生意自然是萧条了很多。张婕作为老板却也身兼着服务员,专职服务员就只有林麟趾一人,在他来之前张婕都是请学生来此兼职的。
这只是一家小酒吧,经营对象主要是学生,自然用不着请调酒师,再说张婕她也请不起。
学生喝酒,一般都是要的啤酒。特别是夏天,鲜美但不易保存的扎啤可谓是大受欢迎。
张婕站在吧台里,拿出手机看了看,并没有林麟趾请假的短信,但也不见他本人来上班。
以前他可从未迟到过。
酒吧门被推开,嘻嘻哈哈走进来五个大学生模样的人,在比较靠里面的位子大大咧咧地坐下。
“您好,请问要点什么?”张婕牛仔裤配衬衫,显得很是干练,她轻轻将酒水单递给几位客人。
“扎啤吧,先来上两桶,一盘瓜子。”这位客人说着转头跟同伴商量了一番,又说:“六个杯子,再来两个色盅,六个色子。”
张婕给他们一一将所点的东西上齐全后,重新回到吧台。
酒吧门又被推开,张婕看过去,发现进来的人是林麟趾,不禁笑容变得灿烂了几分。
“不好意思,张姐,我来迟了!”林麟趾抱歉道。
张婕耸耸肩,笑道:“没事,身体好点了吗?”
林麟趾点点头,走进吧台与她站在一起。
“饺子好吃吗?”张婕问道。
林麟趾一愣,饭盒中的饺子他根本没有动过一口,喜欢吃饺子对于他来说好似已经是上辈子的事情。他当然不能如实回答,揉了揉鼻子,说:“嗯……挺好吃的,饭盒我忘记带了,明天再还你。”
“嗯,不急的!”
今晚生意还是不行,当第一桌客人都喝得云三雾四,酒也重新要过数次后,才有第二桌客人进来,而且还只是一个人。
这位客人穿着普通,戴着一个鸭舌帽,进来时低着头让人看不清脸。
林麟趾待他在一张桌位做好后,拿着酒水单上前,微微躬身问道:“先生,请问您要点什么?”
客人摘掉帽子,露出满头的金发。
林麟趾能看出来那种发色不像是染出来的,他瞬间都想转身逃走。对于西方人他如今心中已有阴影,只要看到便觉得他们便是吸血鬼。
但当他看到客人仰起的脸时,这种冲动却立时烟消云散。
眼前这个外国人,长得实在是……用丑陋来形容一点都不过分。
他整个脸都扭曲着,就好像是一个脸形的雪糕,放在烈日下暴晒过后,再重新冷冻。他这幅尊容让人看到第一眼后,根本不想再看第二眼,否则晚上恐怕都会因此而做噩梦。
“一桶扎啤,两个酒杯,谢谢!”这位外国客人的中文说得着实不错,字正腔圆。
“好的,请您稍候!”
当林麟趾反身去准备客人所要的酒水时,张婕偷偷摸摸地对他说:“天哪,那个人长得可真吓人,他是外国人?”
蓝色灯光下,远远看去那位客人的金发并不分明,所以张婕不是很肯定。
“应该是吧!”
林麟趾将扎啤与酒杯缓缓放在客人面前,然后躬身道:“十五块钱,谢谢!”
客人从口袋中掏出一张被揉得皱皱巴巴的百元大钞,递给他后却突然邀请道:“不知能否请你坐下,一起喝一杯?”
林麟趾倒是第一次听到这样的要求,他拒绝道:“对不起,这里并不提供陪酒的服务。”
“哦?”客人似乎明白了过来,摆摆手,说,“那算了,请你告诉那位吧台的女士,刚才吓到了她,我很抱歉。”
“好的……什么?”林麟趾眉头一跳,吧台离此处有五六米之远,而张婕跟她嘀咕时声音可以说是压得很小很小,况且酒吧音响还放着歌曲。
林麟趾感觉事情开始诡异起来,难道眼前的这位外国人,真的也是吸血鬼,世界上最丑的吸血鬼?
就如电影动漫提到吸血鬼不会谈及他们参差不齐的牙齿,所谓吸血鬼无一不是英俊到令人发指的程度,这点似乎也值得人怀疑。
起码林麟趾自己的长相,依旧是普普通通,并未因为成为吸血鬼而变得较之前更加英俊。
“你是怎么听到的?”林麟趾盯着他,眼中含着警惕。
客人笑了笑,说:“现在能陪我喝几杯了吧!”
分明是一个人,却要了两个酒杯,很明显他就是冲着自己来的。
林麟趾如此想着,反身向张婕说明后,坐在了客人的对面。
他将找零从桌上推了过去,问道:“不知先生如何称呼?”
“我叫凯米·诺费勒。”客人没有理会桌上的钱,给自己和他都倒上满满一杯扎啤。
林麟趾自然无法从他的名字中听出什么来,只是微微点点头,说:“我叫林麟趾。”
“林麟趾?”凯米在问明究竟是哪三个字后,好奇地问道,“你们中国人的名字一般包含有特殊的含义,不知你的……”
林麟趾摸不清他的意图,说:“我的名字取自《诗经》。”
“《诗经》?哦……这个我听过,能否具体说说?”
林麟趾不好拒绝,便满足了他的好奇心,说道:“《诗·周南·麟之趾》:麟之趾,振振公子,于嗟麟兮。麟之定,振振公姓,于嗟麟兮。麟之角,振振公族,于嗟麟兮。”
接着未等凯米问及,他就将个别难懂的字眼解释了一遍:“‘定’意思是额头,振振则是诚信而仁厚,至于公子、公姓、公族,意思分别是国君的儿子、孙子以及同族。”
凯米点着头,说:“你是麒麟的脚趾,那么你的父亲,就是麒麟,难道他叫做林麟?或是林麒麟?”
“只是一个名字而已,较不得真。”林麟趾不想谈论这个话题,他没有耐心再拐弯抹角,于是单刀直入地问道,“凯米,你究竟是何来历,找我到底要干什么?”
凯米没有急于说话,他举起酒杯,轻轻呷了一口,说:“礼尚往来,你说了自己名字的来历,想不想也听听关于我名字的故事?”
林麟趾皱着眉头,只能是默认。
凯米放下酒杯,说:“我想对于诺费勒,这个我的姓氏它背后的故事,你一定会非常的感兴趣。”
“哦?”林麟趾不置可否。
“诺费勒,属于血族十三个氏族之一,也就是说,拥有这个姓氏的我,与你一样,也是吸血鬼!”凯米说着,咧嘴露出他因被两颗锋利犬牙挤压,而变得参差不齐的牙齿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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