男女主角分别是林默秦苗的现代都市小说《荒年锦鲤:开枝散叶,美女找上门精品文》,由网络作家“吾名张飞”所著,讲述一系列精彩纷呈的故事,本站纯净无弹窗,精彩内容欢迎阅读!小说详情介绍:其他小说《荒年锦鲤:开枝散叶,美女找上门》震撼来袭,此文是作者“吾名张飞”的精编之作,故事中的主要人物有林默秦苗,小说中具体讲述了:的头衔,为何迟迟无人摘得,原来一直在等您啊。”一把年纪了,居然向一个少年溜须拍马,献谄媚,令周围之人一阵恶寒。林默也没搞懂,这个老小子葫芦里面卖的什么药,下意识地和他拉开距离。然而,匡大夫却紧步逼来,嘴带贱笑,眼神淫荡,“林神医,你应该还没有弟子吧。”“你想干嘛。”林默一阵恶寒,心道这老头不会有什么特殊癖好吧。......
《荒年锦鲤:开枝散叶,美女找上门精品文》精彩片段
“就是这位林大夫,女儿的病已经被他治好了,现在一点都不疼了,而是感觉很饿。”
陆芸看向林默,然而四目相对之时,她没有了之前那般从容。
而是如触电一般,赶忙将目光移向别处。
显然,她已经没办法坦然面对这个看过自己身子的人了。
“治好了!”
美妇人大惊。
作为母亲,她知道这个病令自己的女儿有多痛苦。每次来的时候,面色苍白,体虚无力,毫无食欲。整整七天的时间,吃的东西还没有平时两天吃得多,每次都要瘦几斤,让她这个当母亲的心疼不已。
然而,此刻她发现,女儿面色红润,精神很好,完全没有了生病的样子。
她不是大夫,不想知道是怎么治好的。
她只知道,女儿真的好了!
“快,吩咐伙房,给小姐做他最爱吃的醋蒸鸡,还有腊鱼块。”
一句感觉很饿,让她这个当妈的高兴不已。
“娘,雨晴和林大夫也还没吃东西呢。”陆芸提醒老娘,还有客人在这里。
“对对对,你看我一激动就给忘了。吩咐伙房准备酒宴,好好的招待林大夫。”
等美妇人说完,打量了陆芸半天的匡大夫,好奇地走上前来。
作为一名出色的大夫,他具有一定的望诊术和闻诊术。通过陆芸的气色,以及说话的声音可以判断,陆芸的病真的好了。
他觉得很不可思议。
“陆小姐,能否让老夫把个脉?”
匡大夫没别的意思,就是想看看陆芸现在的身体是什么情况。
“让匡大夫看看也好。”美妇人对匡大夫的医术,还是很信任的。
“嗯。”
陆芸伸手过去,匡大夫用两根手指搭在上面,细细的检查了一下脉象。
他越看越惊。
陆芸的脉象平稳,顺畅,仿佛有一团火在加速血液循环。原本淤积在体内的寒气,也被这团火全部驱除。
太不可思议了,此人竟有如此高明的医术!
神医啊!
片刻后,他收回手,对陆芸行了个礼。
只见他一言不发,走到林默跟前。
王语晴以为他又要为难林默,拳头都已经攥了起来,匡大夫却突然搓起了手,一脸谄媚,“林大夫年少有成,一手神术令人敬佩。我说当代神医的头衔,为何迟迟无人摘得,原来一直在等您啊。”
一把年纪了,居然向一个少年溜须拍马,献谄媚,令周围之人一阵恶寒。
林默也没搞懂,这个老小子葫芦里面卖的什么药,下意识地和他拉开距离。
然而,匡大夫却紧步逼来,嘴带贱笑,眼神淫荡,“林神医,你应该还没有弟子吧。”
“你想干嘛。”
林默一阵恶寒,心道这老头不会有什么特殊癖好吧。
要不是看他年纪大了,真想一脚把他踹飞。
“我想毛遂自荐,做林神医的首席大弟子。您也不想,这一身医术失传吧。”
匡大夫的笑容逐渐从淫贱变成自恋。
然而此言一出,瞬间雷翻全场。
你一个快六十的老头,对一个十六七岁的少年说这种话?
等你入土了,人家才正当壮年好吗!
林默被他整无语了,
他收过不少徒弟,但那都是一些刚从医科大学毕业的女学生。她们一个个朝气蓬勃,充满活力,林默当然愿意手把手教她们知识。
可你一个糟老头子,来凑什么热闹!
所以他想都没想,果断拒绝,“我暂时没有收徒的想法。”
匡大夫闻言大喜,直接跪了下来,“师傅在上,请受弟子匡良一拜。”
离开赵显贵的家,林默带着秦禾直奔山林。
养了一天,也吃了一些东西的秦禾比昨天精神多了。她脚步轻灵,完全没有女子的娇弱。
林默本来还担心他跟不上自己的脚步,现在看来,是自己低估这个女子的坚强了。
进入山林后,林默并未在外围停留,而是直奔深山。
秦禾紧随其后,却又担心了起来,“夫君,您不是说在前山打猎吗?”
从赵显贵那里得知,豺狼现在都跑到前山来袭击人了,后山肯定很危险。她担心两人过于深入,会被豺狼虎豹盯上。
“前山的猎物早就被打光了,咱们只能去深山碰碰运气。”
三年饥荒,人类饿肚子,山里的小可爱们自然也要跟着遭殃。
剩下的,只有深山里面那些凶猛的家伙了。
因为大家都知道深山危险,所以很少有猎人敢往里面走,只能一遍又一遍的在前山转悠,希望碰到一只迷路的小动物。
所以从一开始,林默的目标就在深山当中。
秦禾是个聪明的女孩,知道此时肯定劝不回林默,只会造成干扰。
因此她选择了沉默。
二人在山中走了一段距离,山路渐渐地消失了,取而代之的是荆棘和灌木,地面的落叶也逐渐厚了起来。
这些都预示着人类的活动范围到此终止了,再往前,便是动物们的天堂。
秦禾紧跟着林默,小心翼翼地观察着四周。
“夫君,爹爹说过想要在林子里面寻找猎物,首先要找它们留下的痕迹。比如脚印,抓痕,粪便之类的。”
秦禾跟随父亲打过几次猎,因此知道一些打猎的技巧。
只不过那个时候都是在许多护卫随同的情况下,基本上不用为自己的安全担忧。
而现在的情况完全不同,偌大的林子,只有他们两人,说不紧张是假的。
“你说的没错,看看这是什么。”
林默获得了满级狩猎技巧,对于如何捕猎,他自然要比秦禾更加熟悉。
再加上灵敏的嗅觉,很快就捕捉到了猎物留下来的气味。
拨开一片矮灌木,他发现了一堆动物留下来的粪便。
“这是动物粪便!”
秦禾惊讶的看着林默,这么隐蔽的地方,夫君是如何找到的?
在她愣神之际,林默用两根手指的背部感受了一下粪便的温度。
表面已经冷却,但内部尚有余温。
“这应该是一个时辰内留下的,如果它在这一片觅食的话,应该还没走远。”林默说着自己得出的结论,继续在旁边寻找。
见他专注而又专业的模样,秦禾突然发现,她可能小瞧自己的男人了。
昨天她以为林默是个木匠,一时兴起便想着来打猎。可现在看来他一点都不莽撞,而像是一位经验老道的猎人。
“夫君,你能看出来这是什么动物留下来的吗?”
秦禾不明白林默在寻找什么,好奇地问道。
“獐子。”林默随口回道。
在看到粪便的那一瞬间,他就已经知道了其主人的身份。
而他此刻,是在寻找獐子觅食的痕迹。
“獐子通常喜欢吃嫩草,和一些汁液丰富的树根,树叶。你在附近找找看,有没有它们吃东西的痕迹。”
多数食草动物,都会一边觅食一边排泄,主打的就是一个随性而为。
这一点,大多数脱了尿不湿的人类都做不到。
当然,它们也会在赶路的时候排。
如果能找到吃东西的痕迹,说明是前者,那么它们肯定还在附近。如果找不到,便是后者,它们已经离开了,没必要浪费时间。
“夫君你快来看,这是它们的牙印吗?”
很快,秦禾就有了发现。
她找到了一些被啃食过的嫩叶,从上面并不整齐的牙印,以及留下来的气味可以判断,就是粪便的主人留下来的。
“不错,它们肯定还在这附近。”
林默笑着说道。
顺着啃食的痕迹,二人很快又找到了一些粪便。
显然,这里不止一只獐子。
这种动物不结大群,通常会成双活动,多一点也就三五只。从粪便的数量和牙印可以判断,这里的獐子应该有两只以上。
“夫君,你怎么知道这么多东西?”
秦禾很好奇,一个比自己还小一岁的男孩,而且还是条件极差的农村人,是怎么做到既做得好一手木匠的活,又懂得这么多打猎技巧的?甚至,还懂医术。
和林默接触的越多,她的好奇心也越来越强。
“因为我厉害。”林默微微一笑,神秘说道。
秦禾没有再问,她知道每个人都有自己的秘密。林默不想说,她要做的不是去刨根问底,而是放下自己的好奇心。
顺着痕迹走了一会儿,两人终于找到了正在吃草的獐群。
总共有四只,但分散的比较开。
看到猎物后秦禾比较兴奋,甚至忘记了警惕四周。但林默作为一个满级猎人,并没有忽略这一点。
他确定了周围没有危险后,林默将柴刀和竹篓交给秦禾,“你在这里守着。”
随后,悄悄地接近獐群。
因为杂草灌木有点多,他必须寻找最佳的射击角度,才能确保一击必杀。
而且他用的竹箭杀伤力有限,他必须靠的更近。
林默的动作十分轻盈,仿佛身体没有重量,没有发出半点声音。
很快,他便找到了一个绝佳的角度,距离最近的一只獐子只有不到五米的距离!
他趴在草丛中,静静地等待着獐子往这边靠。
时间一点一点的流逝,林默趴在草丛中一动不动,犹如一尊雕像。
秦禾在后面看着,眼神从复杂逐渐变成敬佩、甚至痴迷。
她在这个男人的身上,看到了沉稳,担当,勇气,智慧,耐心等一系列优秀男人的品质!
这不就是,曾经心目中的英雄吗。
功夫不负有心人,
獐子吃完眼前的一堆草后,屁股往左边挪了挪,身体正好侧了过来。
机会,来了!
林默当机立断,轻轻地将弓弦拉满。
只听“簌”的一声,锋利的竹箭冲出草丛,精准地射中了獐子的脖子。
因为是第一次狩猎,林默有些紧张,几乎使出了全力,所以这一箭,直接射穿了獐子的脖子。
……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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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你老实在这里给我的护院治疗,要是他有半点差池,我让你抵命。”
众人不明白,王语晴为什么有这么大的反应。
匡大夫更是无语。
赵亮的伤已经处理的差不多了,剩下的抹药上绷带,是个人都能做。老夫好歹是广柔公认最好的大夫,能有差池?
瞧不起谁呢。
“匡大夫,这里就交给你了。”
云管家丢下一句话,快步追了出去。
困扰小姐多年的病能治了!
他必须马上把这个好消息告诉夫人。
而且城池守住了,他也得通知夫人不用跑路了。
流云小院,陆芸居住的别院。
“林大夫,请坐。”
“小碧,给林大夫看茶。”
尽管小腹疼痛,但陆芸在林默这个外人面前,已然表现得落落大方。
在她的身上,林默才能看到大家闺秀的气质。
通过这一路的观察,他发现陆芸和王语晴的性格差别很大。前者比较理性,即便强忍着痛苦,也要在外人面前保持优雅。而后者却随心所欲,大大咧咧的想做什么毫无顾忌。
“别整那些没用的了,林默,你赶紧给她治疗吧。”
王语晴直接拦住陆芸的随身丫鬟,“小碧,你和小玉到门外候着,治疗的过程必须保持安静,不能被打扰。所以在我们出去之前,谁来了都不许进来。”
说着就把两个丫鬟往外赶。
她太着急了,以至于让人觉得她和林默有什么不良企图……
小碧和小玉被赶了出去,房间内就只剩下林默三人,把林默和陆芸搞得很尴尬,但神经大条的王语晴并不觉得。
陆芸对这个好闺蜜很是无奈,做事太随心所欲了,一点都不顾及别人的感受。
要不是她们从小一起长大,换做别人还真理解不了她的这种行为。
这也是为什么,她只有陆芸一个朋友的原因。
陆芸虽不明白看诊治疗为何要关紧房门,但出于对闺蜜的信任,她还是决定配合。
因为她十分清楚,闺蜜绝对不不会伤害自己。
陆芸来到林默的对面坐了下来,主动伸出一截藕臂,露出雪白的手腕,“林大夫,那就麻烦你了。”
淡淡的微笑在她脸上浮现,温柔的声音如春风一般令人舒适。
身为县令千金的她,并没有因为林默这身朴素至极的穿着而有丝毫嫌弃。
由此可见,她是一位极有涵养的女子,让人不由自主地心生好感。
林默点点头,正要给她诊脉,却再次被王语晴打断了。
“林默,芸姐的情况和我一样,不用再看了,你直接给她治疗就好了啊。”
“芸姐你快到床上躺着,把衣服脱掉……不对,只露出小腹就可以了。”
一想到芸姐的身子也将被林默看光,王语晴便掩饰不住内心的激动。
“啊?”
饶是陆芸再有涵养,也被这等虎狼之词给雷到了。
让她一个云英未嫁的大家闺秀,给一个陌生男子看……即便是小腹,那也是万万不可!
若传出去,她陆芸还如何有脸见人?
她连忙收回手腕,表现得极为抗拒。
林默也被她震惊地哑口无语,这妞太虎了吧,坑起闺蜜来,真的是一点都不带犹豫的。
不过,我喜欢。
林默很想知道,眼前这位大小姐该如何应对。
“哎呀芸姐,你读书比我多,应该懂得一个道理才对啊:讳疾忌医。”
“你把他当作是一个大夫,而不是男人就行了。”
王语晴来到陆芸地身边,好声劝慰道。
谁料王语晴直接爆粗,并且拉着林默,“林默,拜托你无论如何都要救救他。”
林默点头答应,见旁边正好有一个酒馆,于是背起赵亮便去敲门。
因为有县府卫兵跟随,酒馆掌柜不敢拒绝,连忙把门打开请他们进去。
林默拉着两个桌子并在一起,充当简易的手术台,让赵亮趴在上面。
“有酒吗,越烈越好,但不要浑酒。”
林默朝酒馆掌柜看了一眼。
后者愣住了,心道都这会儿了还想着喝酒?
“让你去你就去,要是慢了,信不信本小姐拆了你这家店!”
王语晴猛地拍了一下桌子,把酒馆掌柜吓得不轻。
一个县府卫兵保护的大小姐,自己一个平民百姓哪里惹的起,赶忙跑去拿酒。
“把你的匕首给我。”
林默认真地检查着赵亮的伤势,他需要将赵亮的衣服割开。
后者没有丝毫迟疑,立刻从腰间掏出匕首,递给林默。
匕首很锋利,轻松的割开了赵亮的衣服,露出两道深可见骨的伤口。
皮肉外翻,鲜血直流。
如此血腥的一幕,吓坏了不少在酒馆内避难的人。
王语晴和小玉更是撇过头,紧闭双眼。
但赵亮只是咬着牙,甚至都没有哼一声。
没想到这家伙还是位硬汉!
林默暗暗佩服。
“酒来了。”
掌柜的抱着一坛陈年烈酒,来到林默跟前,“放……放哪?”
林默接过酒,然后直接倒在自己的手上,将手上的血迹清洗了一遍。
此举让掌柜的心疼不已:那可是我珍藏了十年的老窖啊,太糟蹋了。
可是他又惹不起王语晴,只能暗暗叫苦。
“两位大哥,请你们帮我按住他,按紧一点。”林默放下酒坛,将那两个县府卫兵喊了过来。
然而,赵亮这时开口了,“不用,我能忍住!”
两个卫兵见状,识趣地退了回去。
林默点点头,拿起酒直接倒在了赵亮的伤口处,帮他清理伤口。
“啊!”
赵亮疼的大喊了出来,但他死死的抓着桌子的两条腿,一动不动。
如此坚强,让刚才不爽的两名卫兵,也对他多了几分尊敬。
清洗完伤口,林默从随身空间取出一包针线,趁他现在被酒精的刺激疼麻了,快速的缝合了起来。
眼下最重要的是止血,只有止住血,才能保住赵亮的命。
酒精清洗伤口的目的,则是为了消毒,防止破伤风和细菌感染。
他的速度很快,针线在皮肉之间穿梭,不一会儿就缝好了一处伤口。
在场的人,都看得眼花缭乱,敬佩之情油然而生。
那两个卫兵则是对视一眼,心道如果队伍当中要是有这样的大夫就好了,能挽救不少战友的命。
“我已经帮他止了血,但还得上药,才能防止伤口感染。”
林默擦了擦手上的血迹,转身对王语晴说道。
林默并非外科医生,也没有太多的处理伤口的经验,能做的只有这么多。剩下的,就只能找其他大夫了。
鼓起勇气目睹了全程的王语晴,衷心的对林默说了一声,“谢谢你。”
林默微微一笑,“和我还客气什么。”
你都是我的人了。
这句话,他没有说出口,但王语晴听懂了,俏脸绯红。
救完人之后,林默整个人也变得轻松了起来。
同时,也缓解了凝重的气氛。
“抱歉啊掌柜的,把你这里弄脏了。”
看着满地狼藉,王语晴来到酒馆掌柜前。
后者脸上堆满了尴尬的笑容不停的摆手,“没有没有,一点小事而已。”
随着众人散去,林默也终于自由了,赶忙往家跑。
“夫君。”
“姐夫。”
两姐妹看到后连忙跑过来迎接,并主动帮他拿东西。
“换了这么多东西呀?”
几十斤米,一匹布,几十斤铁……
秦禾看到这么多东西也很是惊讶,它们的价值远远超过了一只獐子。
“这匹布是獐子换的,其他的东西是我给王财主家的女儿治病的报酬。”
得,
嘴巴已经形成肌肉记忆了。
“姐夫真厉害。”
秦苗最看重的是那匹布,因为她已经,好几个月没换过衣服了。
林默拿布的初衷,就是用来给她们做衣服的。
一匹布有十三米多,足够给她们做几套衣服了。
另外的两匹,可以用来做被褥,床单。
不过,这些活林默可不会。
“小禾,你会做女红吗?”
林默心想这个时代的女性都会吧。
然而秦禾却红着脸道,“不会。”
她比较喜欢骑马射箭和算术,还真没学过几天女红。
担心林默会因此而嫌弃自己,秦禾连忙补救道,“我现在学可以吗?”
在农村,不会女红就不是一个合格的媳妇。
不会女红的女孩,根本嫁不出去。
即便嫁出去了,夫家也可以用这个理由把她休了。
所以秦禾很慌。
“算了,找个人帮我们做吧。”
“你去把米倒到米缸里面。”
林默想到了一个人,一个曾经帮助过前身,度过最艰难一段时间的人。
也是尚义村,他认为的为数不多的好人之一。
不清楚林默是否生气的秦禾,内心有些忐忑不安。
但秦苗却没有那么多顾虑,她生性活泼,有话就说。
进屋后,她拉着林默询问道,“姐夫,你会不会因为我和姐姐不会女红而不要我们啊?”
“呵呵,当然不会了。”林默笑着回道。
每个人都有自己的优势,他不会因为某一点不足而否定整个人。
而且,女红之所以是村妇必备的技能,是因为穷。
对于富人而言,那只不过是一种娱乐方式而已。
穷人的身份不会跟随林默很久,所以他也不要求自己的女人,必须要会女红。
“嘻嘻,姐夫你真好。”
秦苗抱着林默的胳膊,小脸蛋贴在上面。
一旁倒米的秦禾,闻言松了口气。
“姐夫,粥已经煮好了,可香了呢,我给您端过来。”秦苗把布匹放在床上,快速地跑过去盛粥。
有了鲜肉和骨头的加入,粥香混合着肉香,让两天没吃到一顿好饭的林默也食欲大增。
想起来自己还有盐巴,林默往里面加了一些。
加了盐之后,粥的味道瞬间好了几个档次。甚至连益母草的苦味,也被掩盖了。
不一会儿,两姐妹端着三碗粥来到餐桌。
林默一碗是满的,肉最多,而且唯一的骨头也在里面。而两姐妹自己,却只盛了半碗。
因为不知道林默会带来这么多米,她们本着节约的原则,并没有煮太多粥。
所以,总共就这么多。
林默把骨头夹到秦苗的碗里,又和秦禾换了一个碗,并且没有给她们反对的机会,“你们现在需要补身体,多吃一点。不养好身子,怎么给我生娃。”
林默的行为,把吃了无数苦的两姐妹给感动哭了。
这个世界上除了父母,也只有林默关心她们,对她们好。
三两下喝完肉粥,林默开始规划这一世的人生。
前世有一份令所有男人羡慕,并且稳定的工作,人生之路早已确定了方向。
但对这一世,他还比较迷茫。
喝完粥,林默做弓箭的动力更大了。
因为粟米煮成的稀粥,真的是一点味道都没有。
所以打猎换钱,改善生活已经刻不容缓。
而且禾苗姐妹的身子需要补充营养,得吃肉啊。
把碗放在一边,林默娴熟的操作了起来。
坚硬的竹子在火焰的适度炙烤下,变得更加更有韧性。
林默将每一个细节,都打磨的非常到位。
很快,制作弓箭的零件被他一个个的加工了出来,又很快的组装在一起。
不到一上午,一张韧度十足的弓,便出现在了林默的手中。
又用剩下的竹子,做了十支箭。
虽然没有铁做箭头,杀伤力大幅度减弱,但林默目前也没有更好的办法。
“这张弓看着很有力量。”
一上午的时间,秦禾除了照顾妹妹就是陪伴林默。看到林默完成了制作,也由衷地替他感到开心。
只是,她还心存担忧。
“夫君,这附近的山上,都有些什么猎物?”
林默笑着道,“前山偶尔会遇到灰毛兔,野鸡这样的小猎物。”
“我陪你一起去。”
见林默不肯说实话,秦禾非常担忧。
昨天半夜她起来方便的时候,明明听到了狼嚎。山林中的危险程度,绝对没有林默说的这般轻描淡写。
林默现在不仅是她的丈夫,更是这个家的支柱。
她担心林默会遇到危险。
“那谁在家中照顾苗苗呢?”林默知道秦禾是在关心自己,依旧笑着道。
“姐夫,让姐姐跟您一起去吧,她的箭术可好了。我待在家里面,能有什么事。”
这时屋内传出秦苗的声音。
只见她步履蹒跚地,来到了门口。
“你会射箭?”林默好奇地看着秦禾。
“嗯,自幼跟随爹爹学习箭术。”
秦禾轻点下巴,来到林默跟前,拿起弓箭给林默露了一手。
当她拿起弓箭的那一刻,林默便知道她的箭术不凡。
而她也没有让林默失望,一箭射中了十米外,仅有胳膊粗的树干。
只是力道不足,并没有钉入其中。
“你的箭术的确不错,但身体还没有调整过来。况且,我们现在只有一张弓。”林默微微一笑。
秦禾的表现的确惊艳到了他,但秦禾现在的身体状况很差,需要多休息。
山路崎岖,她的身体肯定吃不消。
“改明儿我再做一张弓,再带你去。”
然而秦禾却十分倔强,坚持要去,“爹爹说过,打猎的时候通常需要一名副手,以免在猎杀目标的时候,周围突然出现其他的野兽而反应不及。”
“而且,我还可以帮你提东西。”
秦苗也帮姐姐说话,“姐夫,您就让姐姐一起去吧。您可答应了,今天晚上让苗苗吃到肉的,有姐姐帮您成功的希望也更大一些,您说是吧。”
见两姐妹都这么坚持,林默只好同意秦禾一起去。
“那你在家好好休息,把门拴好。我和你姐没有回来之前,谁敲门都不要开。”
林默叮嘱道。
“嗯嗯,苗苗记住啦。”见林默同意,秦苗连忙点头,嘴角也露出了月牙般的笑容。
把秦苗抱进屋内,林默拿起家中尘封已久的锄头,又用竹筒挖了一斤粟米,背上一个竹篓便出门了。
确定秦苗已经拴好了门,他才放心离开。
不过他并没有直奔后山,而是来到村长赵显贵的家中。
赵显贵不但是村长,也是村里的铁匠。
“赵叔,忙着呢。”
见赵显贵正在打铁,林默打了个招呼。
“是林默啊,找我有事?”赵显贵把铁丢进火中煅烧,笑着走了过来。
看到秦禾的时候,他的瞳孔明显收缩,暗惊秦禾的美貌。
不过,他也只是惊讶了一下,并没有后悔。
毕竟在农村,美貌不能当饭吃。
瞧着弱不禁风的模样,压根就不是干活的料。别说照顾人了,恐怕还得别人来照顾她。
何况,她还带着一个拖油瓶。
一下子多两张嘴,即便是村长家也承担不起。
“有点事想麻烦您。”林默道。
“你说,能帮到的叔肯迪不推辞。”赵显贵笑呵呵的看着林默,眼睛却时不时的往旁边瞟。
林默拿出锄头,“我想请您打造十个箭头,就用这上面的铁。”
“另外,我没钱,您看这些米够不。”
他把竹筒拿了过来,一并递给赵显贵。
赵显贵看到粟米,眼睛顿时一亮,脸上的笑容更浓了。
现在的米都很珍贵,这些够他家吃三四顿了,哪能不够。
不过他并没有着急接过去,而是劝道,“林默,你把锄头融了,你家那一亩七分地怎么办?”
林默现在依旧是农民的身份,在农民的眼中,地才是最珍贵的东西。
哪怕干旱这么长时间,农田早已荒废,可它依旧是农民们最珍视的东西。
种地?
林默到时会一些,但不多。
就算接下来风调雨顺,他也不打算以种地为生。
所以这锄头,留着也没啥用。
将来要用的时候,再打一把就是了。
“还有,你打箭头做什么?”赵显贵见林默沉默,怕林默反悔,赶忙改口。
“我想去山里打猎。”林默道。
“哦,是这样啊。不过山里有豺狼,你们可得小心一点。昨天你祥云婶子去山里捡柴,就被豺狼扑了,差点人没回来。”赵显贵叹息道。
“谢谢赵叔提醒,我会小心的。”林默笑了笑。
“算了,你现在也是成家的人了,肩上能扛起一副担子是好事,我也就不多嘴了,总之要注意安全。”
赵显贵收下锄头和粟米,“本来呢这一点粟米肯定是不够的,看你也不容易,我就帮你这个忙吧。”
“谢谢赵叔。”林默依旧保持着笑容。
他现在可不是那个憨厚老师的前身了,前世在医院的时候见惯了人性,哪能不知道赵显贵的那点小心思。
明明在心里面偷着乐了,却依然要装出一副吃了亏的样子。
拿了好处,还想让别人欠他一个人情,典型的得了便宜还卖乖。
不过林默懒得和他斤斤计较。
林默刚走,赵显贵便赶忙拿着锄头和粟米进屋,向屋里的婆娘邀功,“屋头的,快出来……”
“干啥?”赵显贵的老婆柳青走了出来。
“你把锄头和米收好。”赵显贵道。
“哪来的?”看到这么多粟米,柳青连忙问道。
“嘿,林默那小子给的。”赵显贵得意洋洋,“他昨儿个不是捡了个婆娘吗,估计是被迷的神魂颠倒了,今天居然要去山里打猎。不但要把家里的锄头熔掉做箭头,还给了我这些粟米当做工钱。”
“啥?林默要去打猎。”柳青仿佛听到了什么好笑的事情,摇头道,“就他那个小身子板,是去给豺狼送餐的吧。”
“可不是吗。”赵显贵连忙附和道,“这猎要是那么好打,隔壁村的大肠早就成富人了。”
大肠是他们给隔壁村猎户常根生取的外号。
“好好地工他不去上,非要跑到山里去冒险。我看他啊,八成会空着手回来。赵显贵我可告诉你,他要是反悔回来找你要锄头和米,你坚决不能答应。”
仿佛下一秒林默就会回来似的,柳青连忙把米揣进怀里,进屋去了。
“那绝对不可能。”赵显贵态度十分坚决。
把锄头收好之后,他从一个犄角旮旯翻出了一些碎铁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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